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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10 点击数:

学校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凝心聚力 激发活力

二、评选对象

1、先进分工会:各分工会委员会。

2、优秀工会干部: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在职学校工会、分工会专兼职干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在编在职工会会员。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分工会”依据分工会总数的20%的比例,共计3个评选名额。有意愿参加“先进分工会”评选的分工会,可填写附件1《先进分工会推荐表》申报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名额依据所有专兼职工会干部人数10%的比例,共计8个评选名额。学校工会委员在所在分工会参加推荐。各分工会若有符合条件的推荐者可填写附件2《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但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分工会范围内专兼职工会干部人数的10%。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名额依据在编在职教职工总人数3%的比例,共计19个评选名额。评选不足分配1个推荐名额的分工会分配1个推荐名额。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六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新时期工会组织性质和时代主题,全面贯彻学校党委的意志和主张。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中展现新作为。

2、引领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服务党政大局中寻找工作着力点和结合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职工将个人理想与中国梦、本职工作与学校发展紧密结合。

3、团结服务教职工,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维权职能,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发挥民智,做好教代会提案调研和征集工作。

4、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及时慰问帮助本单位教职工生活困难、大病住院、生育住院的教职工。

5、进一步增强分工会的组织活力,积极主动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6、认真做好女教工和青年教工工作,为女教工和青年教工搭建生活交友和事业发展平台,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二)优秀工会干部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六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法规划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作风踏实,情系群众,钻研工会业务,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创新工会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能坚持原则,积极反映和正确代表教职工的意见,热心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深得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4、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作用。

5、在本职岗位上表现良好,通过学校的年度人事考核。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热爱工会工作,乐于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深受教工好评。

2、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主动建言献策、关注关心学校与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3、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体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

4、在本职岗位上表现良好,通过学校的年度人事考核。

五、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审机构,评审机构由学校工会委员组成。

2、各分工会依照评选条件和附表4的分配推荐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院系分工会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上报人选,机关分工会召开分工会委员会研究推荐人选并报党总支同意,各分工会经公示后上报学校工会。

3、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填写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1000字以内,使用A4纸、仿宋GB2132字体正反打印。并与2017年3月28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学校工会,逾期不予受理。

4、评审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针对各分工会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初选名单确定后公示七天。监督电话:81317062 81317066

六、表彰奖励

以精神鼓励为主,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附表1:先进分工会推荐表

附表2: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附表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表4: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分工会推荐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附表

湖北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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