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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湖北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职权,充分发挥工会和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4、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5、负责管理职工讲堂,协同相关部门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推进教职工素质建设。

6、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发挥各类协会和各分工会的积极性,丰富和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7、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教职工福利,与学校行政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参与调解劳动争议,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8、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学技能竞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做好各类先进和模范的评选、推荐、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责做好女工工作和青年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

10、负责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发展新会员,负责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11、指导二级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

12、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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