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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美术学院第五届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暨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27 点击数:

学校各分工会:

根据校党委对《关于调整新一届教代会暨工会组成机构的请示》的批复以及第五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五次工代会筹备工作的安排,现将酝酿推荐第五届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暨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机构

(一)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组成机构

1、校工会委员会

2、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3、校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

4、校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5、校工会文体工作委员会

届教代会组成机构

1、教代会执委会

2、提案督办工作委员会

3、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

4、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具备第五届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资格;候选人构成一般为:校工会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党政或工会负责人、教学以及服务一线的教职工会员代表等。

2、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具备第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候选人构成一般为:学校纪委、审计、财务以及其各分工会推荐的代表等。

3、校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具备湖北美术学院工会会员资格的在职在岗女性教职工,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且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等。

4、校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具备湖北美术学院工会会员资格的在职在岗、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有热情,有活力,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等。

5、校工会文体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具备湖北美术学院工会会员资格的在职在岗教职工,有一定的文体活动专长及组织能力,有热情,有活力,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等。

6、提案督办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具备第五届教代会代表资格,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公道正直,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具备第五届教代会代表资格,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教学科研能力。

8、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具备第五届教代会代表资格,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调研能力,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推荐程序及名额

1、推荐人选工作在本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经本单位工会委员会以及“两代会”代表酝酿协商,产生初步人选,经本单位党、政、工集体研究后,提出具体推荐人选。

2、各分工会酝酿推荐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委员人选11名,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选5名。

3、校工会下设3个委员会(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文体工作委员会),各分工会分别酝酿推荐5名人选。

4、教代会下设3个委员会(提案督办工作委员会、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各分工会分别酝酿推荐5名人选。

5、各分工会在酝酿推荐候选人时,要注意候选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既可以推荐本单位教职工,也可以推荐校内其他单位教职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人选的推荐工作,严格落实人选推荐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人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讲求大局,严格标准。要服从大局需要和整体工作安排,按照各类人选的推荐条件,本着“人岗匹配、个人自愿”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本单位各类人选的推荐工作。

3、请各单位在12月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上述推荐人选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加盖公章后集中报校工会。《第五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推荐人选登记表》、《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推荐人选登记表》、《第五届工会各专门委员会推荐人选登记表》、《第五届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可在校工会网站上下载。

附件.docx

湖北美术学院第五届“两代会”筹备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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