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北美术学院2011年度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校各工会小组:
根据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校工会委员会决定开展2011年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各工会小组根据《湖北美术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湖美工字〔2011〕02号)文件精神,按本小组在册教职工总人数的8%推荐预选人员名单。推荐评选工作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考虑。凡推荐上报的预选人员,均提交电子版附上简要事迹材料和个人工作照片,以便评选与存档。请于2012年5月25日前交于工会办公室。
附件一 “三育人”评选条件.doc
附件二 “三育人”推荐审批表.doc
特此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