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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美术学院“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26 点击数:

学校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积极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鄂教工[2017]3号)文件精神,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年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

2、各教学单位分工会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近年来已获得过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评选方法

1、学校工会委员会担任评审机构。

2、评审机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对教学单位分工会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推荐1名“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参加上级评选。

3、学校工会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表彰奖励

候选人如经上级评选通过后,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将提请省总工会授予其“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并由省教育基金会颁发奖金。

、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分工会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挖掘身边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规范程序,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2、确定推荐人选需召开分工会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公示5天后上报学校工会。如评审机构发现任何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直接取消名额。

3、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内容控制在一页纸内,另报送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5份。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4、请各教学单位分工会于5月5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2017年“十佳师德标兵” 候选人推荐表(点击下载)

联系电话:027-81317066

湖北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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